恩施市人事局
200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
(第1号)
根据人事部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和全市2009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,经州人事局批准,决定面向州内外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;
2、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、专业或技能;
3、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;
4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5、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(二)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,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届和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,报考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,
(三)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1、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;
2、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
3、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。
二、报名时间、地点、要求
(一)报名时间:2009年5月13日—14日。
(二)报名地点:恩施市人事局录用调配科 (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)。
(三)报名要求:
1、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。报名者须持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。
2、报考中、小学教师岗位须带教师资格证,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,可先报名,凭教师资格证参加面试。
3、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、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报名,凭毕业证参加面试。
4、州内在职人员报名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。
5、所报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,报名时应提供用人单位或村委会、居委会及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。
6、除明确要求报考到具体岗位的,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只报学段及专业,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只报乡镇卫生院与专业,待笔试、面试结束后,根据考试成绩再填报具体单位。
7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支一扶”人员、西部志愿者,应提供所服务县市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,可报考所学专业,也可报考服务期间所从事专业。
8、报名由恩施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合格的,由恩施市人事局统一核发准考证。
9、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考岗位数1:3比例的,取消招考指标。
10、报名年龄计算至2009年8月31日,出生日期一律以身份证为依据。
10、报名时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一式一份。
11、报名按每个科目50元收取考试费。
三、考试
考试采取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,笔试50%、面试50%。“三支一扶”人员、“西部志愿者”,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,笔试成绩可加5分。
(一)笔试
1、笔试内容:根据湖北省人事厅鄂人〔2003〕16号文件规定,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,其中,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15%,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35%。
2、笔试由恩施市人事局集中组织实施。
3、领取准考证和笔试时间、地点, 5月20日后在恩施州人事局网站公告。
(二)面试
1、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岗位数1:3比例确定。
2、面试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,经恩施市人事局批准后实施。各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实施。
3、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,包括一般能力、业务能力、思维能力、应变能力、敬业精神、组织协调能力、个性稳定性、语言表达能力等。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。
四、体检
根据笔试、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。体检由恩施市人事局组织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医院。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,其空缺名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。
五、考核
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。考核内容主要是对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,并对其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核。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市人事局公示,公示期为7天,公示期间,由市纪检监察部门、市人事局及各主管部门设置举报电话,受理举报。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,其空缺名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。
六、聘用
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公示情况提出拟聘对象,由主管部门审核,经恩施市人事局复核后,报州人事局备案。用人单位根据备案情况,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明确相关待遇,办理人事代理,建立社会保险。
七、招聘岗位
登陆恩施州人事网站http://esrs.org.cn
八、联系电话
恩施市人事局 联系人:高鹏 电话:8238719
附件:恩施市200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
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